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元)或以下;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万元)或以下;无自有住房,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。
1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应具有本市户籍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,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:一是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,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;二是申请人共同生活的亲属,其户籍因就学、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,可作为共同申请人。
2、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、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、无自有住房,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;
5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、领取租赁补贴,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、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。
本次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为锦上花园配建安居房镇分成部分,位于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村嘉辉中路10号。
东莞公租房房源信息东莞本地宝为大家理好了,项目名称、服务区域、地址、户型等详见正文。
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 11 号万科翡翠花园 3 号楼、4 号楼,常态化配租房源为空置房源,详见正文。
东莞本市户籍家庭、新就业职工、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,东莞政府投资公租房房源详见正文。
雅园新村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环城路旁,本批配租房源为一房一厅户型(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),分布于1栋、3栋、4栋,共111套。
属于申请配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,实行市、镇两级审批,总办理时限41个工作日,镇街审批时限23工作日,市级审查时限18工作日,含公示时间。
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政务服务水平,东莞积极地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,目前已全面推行!
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,进入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重点事项服务专区,点击“安居”,选择“申请公租房”即可开始办理。
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,点击选择东莞市“一件事”专栏,选择“申请公租房一件事”主题,查看办事指南,了解材料后线上或线下办理。
东莞市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,实现一表申请、一网通办、一次办结,办理方式详见正文。
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要提交《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》、户口簿、身份证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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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元)或以下;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万元)或以下;无自有住房,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。
1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应具有本市户籍,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,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:一是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,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;二是申请人共同生活的亲属,其户籍因就学、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,可作为共同申请人。
5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、领取租赁补贴,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、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。